本帖最后由 low_profile 于 2013-8-29 08:20 編輯
最近公司發了社保個人權益記錄單 2012年度的 然后負責的同事對我們進行了知識普及 就是這個東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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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社保網上看見的 媽媽們都對賬了么?
[size=+0]關于做好2012年度《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帳單》發放工作的通知
濟南市2012年度《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》(以下簡稱《對賬單》)發放及對賬工作于2013年8月開始,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 一、對賬時間: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30日。 二、對賬內容: 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間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錄情況。 三、發放范圍: 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間發生養老保險記賬信息的人員(已辦理賬戶結清的人員或打印時已中斷繳費的人員不在發放范圍);已試點寄送個人權益記錄單的繳費單位不再發放《對賬單》。 四、發放方式: 請單位繳費專管員攜帶單位介紹信至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《對賬單》,并負責在簽收領取后的10日內,將《對賬單》個人留存聯發送給個人,并指導其進行對賬。 五、對賬須知: (一)2012年度《對賬單》體現2012年1月—2012年12月期間養老保險記賬信息及賬戶累計情況。 (二)繳費個人在收到《對賬單》后,要對《對賬單》中的戶名、居民身份證號碼、個人繳費工資基數、繳費月數、個人賬戶記賬額等各項內容進行認真核對。如對《對賬單》中的內容無異議的,則應由繳費個人在《對賬單》企業留存聯上簽字,并對繳費和個人賬戶結存情況負責,由繳費單位負責將此聯依年粘貼在《職工養老保險手冊》中妥善保存。 (三)繳費單位及繳費個人對《對賬單》中的各項內容有異議的,繳費單位應及時進行核對,確有問題的,應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更正申請。經社保經辦機構落實確屬有誤的,更正完畢后重新打印《對賬單》。
有不清楚的媽媽可以參考一下
養老保險 個人8% 公司19%
醫療保險 個人2% 公司9%
失業保險 個人0.5% 公司1%
工傷保險 公司0.8%
生育保險 公司1%
濟南市2013年 繳費下限2010 上限10047 為例:
基數2010 個人繳納211 公司繳納619
基數10047 個人繳納1054 單位繳納3094
單位和個人繳納比例為2.93:1
近五年濟南市社平月工資為:
2012年3349元;
2011年2953元;
2010年2592元;
2009年2491元;
2008年2194元;
2007年1898元。
大家來預測一下 2013年 平均數會不會突破3500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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